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0年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申報和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發函〔2020〕211號),請結合產業發展情況,按照《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信軟〔2019〕63號),積極申報國家信息消費示范城市。
一、申報要求
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申報由城市當地人民政府牽頭,統籌協調相關部門資源和組織申報工作。請市經信局主動報請市人民政府統籌協調,系統梳理和總結近年來擴大升級消費的工作進展、成效及下一步計劃,在綜合型、特色型信息消費示范城市類別中選擇其一,按照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申報表、申報書模板(可從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技術發展司網站下載)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二、報送流程
申報城市10月12日前將申報材料原件及電子版(市級人民政府函)報送至省經信廳,省經信廳初審后出具推薦文件,10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及推薦文件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