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推進北京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 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薦工作,我局在前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薦工作的基礎上,充分研究不同行業企業特點,進一步明確了企業自薦條件,擴寬了企業評價方式。現將開展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補充自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現將工信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的通知》(工信廳信軟函〔2018〕139號)轉發你們,請按照要求時間、內容和形式,于2018年5月1日前,將《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申報書》電子版發送到我委聯系人郵箱,紙質版(一式五份)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
為加強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載體建設,引導和支持企業增強技術創新能力,落實告知承諾制對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根據《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發布<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京經信發〔2018〕7號,見附件1)和《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發布<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管理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京經信發〔2018〕8號,見附件2)中有關要求,我局將正式開展對前22批已批復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的2020年度運行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為及時掌握全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生產經營情況,加強系統運行監測,支撐政府宏觀決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相關規定和《北京市統計局關于同意制發工業重點企業統計預報表制度、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的復函》(京統函〔2018〕124號)的內容,我委依法開展重點調度企業統計監測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時關于“北京要發展,而且要發展好”和“騰籠換鳥,構建‘高精尖’的經濟結構”重要指示精神,形成以高精尖產業為核心的新型產業體系,根據《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經信委發〔2017〕74號),現開展2018年高精尖產業發展重點支撐項目申報工作。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保監會關于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19號)等有關政策要求,組織做好2018年及以后年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8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的通知》(工信廳裝函〔2018〕117號)要求,現開展北京地區2018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申報和推薦工作。
為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查詢應用機制,推動社會應用創新,推動我市信用大數據應用不斷深化,提高社會公眾對信用工作的感知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編辦、市質監局聯合公開征集公共信用信息社會應用創新項目及試點合作機構。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關于推薦2018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業函〔2018〕81號)、《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就推薦2018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關于組織推薦第三批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的通知》(工信廳聯產業〔2018〕19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培育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工信部產業〔2016〕10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根據《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財經一〔2017〕1926號)相關要求,現開展2018年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獎勵項目申報工作。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7號)要求,經公開征集、評審,已確定中小企業服務券服務產品及其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發函〔2020〕56號),結合《北京市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行動計劃(2019-2022年)》(京政辦發〔2019〕21號)中的重點任務,我局現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申報工作,加速提升產業供給能力,進一步釋放內需潛力,助力經濟平穩運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管理辦法》(京經信發〔2018〕7號)和《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管理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試行)》(京經信發〔2018〕8號)的有關規定,我局組織并完成了2019年度1-21批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年度運行評價工作,其中,正常通過年度運行評價有506家(見附件1),需進一步整改提升的有131家(見附件2),公示期間未收到異議,現將評價結果予以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