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辦發(fā)保字〔2021〕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中辦發(fā)〔2018〕75號)(以下簡稱《意見》),充分發(fā)揮行政裁決在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中的重要作用,決定開展第二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示范建設申報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裁決工作,把行政裁決作為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舉措。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xié)調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強化行政機關解決同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功能”?!斗ㄖ握ㄔO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有關行政機關要依法開展行政調解、行政裁決工作,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規(guī)定“健全行政裁決制度,明確行政裁決的適用范圍、裁決程序和救濟途徑,強化行政機關解決同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功能”?!兑庖姟访鞔_提出將“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和補償爭議”作為行政裁決的工作重點。2020年5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切實實施民法典”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規(guī)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裁決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這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為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意見》要求,從加強頂層設計、開展制度研究、組織示范建設、強化能力提升等方面,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2019年11月,印發(fā)《關于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工作的通知》,就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工作意義、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進行部署,并啟動第一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試點申報工作。2020年3月,確定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湖北、廣東、深圳等地,作為第一批試點地區(qū)開展示范建設工作。一年來,各地區(qū)認真貫徹落實工作部署,不斷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特別是第一批試點地區(qū),扎實推進試點任務,涌現(xiàn)出一批好經(jīng)驗好做法,取得良好成效。2021年3月,與司法部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推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jīng)驗做法的通知》,對北京、河北等地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方面涌現(xiàn)出的13個典型經(jīng)驗做法向全國推廣,供學習借鑒。為推動各地區(qū)進一步健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充分發(fā)揮行政裁決支撐提升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能力的重要作用,根據(jù)工作安排,現(xiàn)決定在第一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基礎上,開展第二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示范建設申報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夯實制度基礎。鼓勵、支持地方立法部門在出臺相關地方性條例時加入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相關程序性和實體性條款。在起草、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guī)時,涉及專利侵權糾紛的,應將“作出處理”“作出決定”等表述調整為“作出行政裁決”。按照《意見》精神,及時總結現(xiàn)行做法,借鑒其他部門有益經(jīng)驗,細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程序規(guī)范和實體標準,健全配套制度,減少模糊地帶。
(二)暢通受理渠道。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法定程序履行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職責。主動公開本單位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的依據(jù)、法定職責和案件受理范圍,公開案件辦理程序和流程。推動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專業(yè)調解組織建立并落實行政裁決告知制度,引導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積極告知行政裁決渠道。認真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運用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優(yōu)勢特點、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鼓勵引導相關權利人通過行政裁決解決專利侵權糾紛。
(三)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專利侵權糾紛案源收集摸排機制。推行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立案登記制,簡化立案手續(xù)。建立案件送達信息網(wǎng)上公告制度,方便案件送達。對立案時請求人已提交專利權評價報告的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侵權案件,經(jīng)當事人陳述和質證后,推行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書面審理機制。對庭前準備充足、證據(jù)收集全面、庭審調查清晰的案件,鼓勵口頭審理結束后當庭作出裁決。聘請專業(yè)技術人員作為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辦理,協(xié)助查明技術事實,提供咨詢意見。建立專利行政裁決與專利確權程序的聯(lián)動機制,涉案專利被提起無效宣告請求的,侵權糾紛承辦地?。▍^(qū)、市)知識產權局可以商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會同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開展聯(lián)合審理。
(四)做好銜接協(xié)調。地方知識產權局裁決專利侵權糾紛應當先行調解,并充分運用行政指導等方式,通過提供事實調查結果、專業(yè)鑒定或法律意見,推動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糾紛。推動建立健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調解協(xié)議司法確認機制。當事人經(jīng)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應當及時制作調解協(xié)議書,并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請司法確認;調解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應及時作出裁決。建立無爭議事實記載制度,對調解過程中已確認的無爭議事實,在行政裁決過程中無需當事人再次舉證。但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或者有相反證據(jù)足以推翻原確認事實的,應當要求當事人重新舉證。建立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與司法銜接機制,有效發(fā)揮行政裁決在化解專利糾紛中的重要作用。
(五)健全工作機制。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比較集中、案件量大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明確專門處室和專人承擔具體辦案工作,確保滿足行政裁決工作需要和社會需求。完善行政裁決案件在各級行政部門中的督辦、轉辦、移送等程序,推進跨部門跨地區(qū)辦案協(xié)作。建立與市場監(jiān)管綜合執(zhí)法部門協(xié)同聯(lián)動長效機制,構建職責清晰、權責對等、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建立辦案分級指導機制,跨省份或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案件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導或督辦,也可以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行政裁決,跨地級市的案件由省(區(qū)、市)知識產權局指導或督辦。通過上級機關委托或地方法規(guī)授權方式,依法推動有條件的縣級知識產權局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qū)、市)知識產權局可組織轄區(qū)內執(zhí)法辦案骨干依法集中、快速辦理重大、疑難案件。
(六)加強能力建設。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優(yōu)先配備取得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的人員從事行政裁決工作。加大人才培養(yǎng)力度,通過集中培訓、案例研討、宣講交流等方式,提升行政裁決人員專業(yè)能力和業(yè)務水平。建立完善行政裁決人才使用激勵機制,加大對辦案人員傾斜力度,努力培養(yǎng)一批擅長辦理行政裁決案件的專業(yè)人員。加強專利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建立技術調查官和侵權判定專家?guī)欤浞职l(fā)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進一步提升行政裁決辦案能力以及案件辦理的專業(yè)性。
三、申報要求
?。▍^(qū)、市)知識產權局根據(jù)實際情況自愿申報,已作為第一批試點地方單位無需再次申報。申報時要高度重視,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深入調研、立足實際,認真填報“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試點申報書”(參見附件)。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根據(jù)申報材料,遴選一批行政裁決辦案量大、工作基礎好、工作積極性高的地方作為第二批示范建設試點,加大業(yè)務指導和支持力度,推動試點地區(qū)在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方面先行先試、重點突破,形成更多向全國可復制、可推廣、可借鑒的工作經(jīng)驗。
第二批示范建設試點時間為兩年,從2021年6月到2023年6月。期滿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組織驗收。驗收標準另行發(fā)布。
四、試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區(qū)、市)知識產權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作為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積極推進納入本地區(qū)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評價體系。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當考慮行政裁決工作任務需求,合理安排經(jīng)費。爭取司法行政部門支持,在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等考核中,科學、合理設置考核指標,提升履行行政裁決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精心組織實施。要按照工作內容,精心制定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全力推進實施。要大膽探索、勇于嘗試,爭取在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細化程序規(guī)則、健全工作機制等方面取得突破。示范建設試點實施方案、推進情況及成效要及時報國家知識產權局。鼓勵各?。▍^(qū)、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市級單位開展省級試點工作,市級試點實施方案可一并報國家知識產權局。
(三)完善條件保障。要加大對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軟硬件保障,探索配備錄音錄像、遠程直播、證據(jù)圖像采集等系統(tǒng),積極為相關工作人員配備辦案設備,提升軟硬件建設水平。要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口頭審理庭等硬件設施建設,保障行政裁決辦案場所。積極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在線立案、在線辦理,使行政裁決工作更為便捷、更加高效。
各有關省(區(qū)、市)知識產權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申報工作。申報材料請于2021年4月15日前以紙質形式一式2份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電子版同時發(fā)至zhifa@cnipa.gov.cn。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1年3月23日
(聯(lián)系人及電話:知識產權保護司 蔡健煒 崔尚科 010—62083312 6208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