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財稅〔2021〕1252號
各區財政局、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北京海關各單位、各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各區(地區)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顯示產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21〕2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海關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1年6月18日
京財稅〔2021〕1252號
各區財政局、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北京海關各單位、各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各區(地區)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顯示產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21〕2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海關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