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百項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百項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1]161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百項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協會、聯合會、學會、商會以及產業技術聯盟等(以下統稱社會團體)正式發布實施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團體標準。申報的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應至少實施6個月以上(實施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以前),且技術水平較高、應用效果較好,對促進質量品牌提升、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較強引領作用,具備較好的系統性和體系性。重點支持具有創新性、先進性和國際性的團體標準開展應用示范,主要包括:
(一)填補國家和行業標準空白的創新性團體標準;
(二)技術指標全面嚴于或優于現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先進性團體標準;
(三)具有國際領先水平,同步推進國際標準制定的團體標準。
二、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由社會團體自愿申請,推薦單位請填寫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工信部部管理的社會團體,以及屬于社會團體性質的部標準化工作受托機構可直接申報。
(二)社會團體對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同時提交兩項及以上團體標準的社會團體,應結合團體標準的整體應用效果,按申報優先級排序填寫《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匯總表》。
三、申報材料
(一)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二)團體標準發布文件(或復印件);
(三)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匯總表(附件1);
(四)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申報書(附件2);
(五)團體標準的正式發布文本;
(六)團體標準應用情況證明(可多份,附件3);
(七)對于已轉化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需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
四、申報工作安排
請各有關單位于2021年7月26日前將相關材料一式兩份寄送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標準處,同時在線提交電子版(網址:http://ttbz.miitstd.cn),電子版請同步抄送聯系人郵箱liubing@jxj.beijing.gov.cn,紙質材料應與電子版保持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收件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謝絕閃送,請勿專人來訪派送)
聯系人及電話:劉兵 55578320/15210108618
附件:1. 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匯總表
2. 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申報書
3. 團體標準應用情況證明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