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2021〕35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中心支行、直屬支行,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各地級市、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現將《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斷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的通知》(國市監注發〔2021〕24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深化認識,增強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的責任感
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我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上線以來,積極推行“一表申請、一網通辦”,取得明顯成效。但是,企業開辦服務水平和社會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還存在著平臺使用不便利、部門信息共享不充分、辦事指引不清晰、辦理標準不統一等問題,影響了企業的辦事體驗。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責任感,堅持問題導向,對標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補齊短板,積極回應社會關注,不斷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
二、壓實責任,切實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
(一)全面提高“一網通辦”平臺使用效率。推動企業變更、備案、注銷等事項進駐“一網通辦”平臺,實現商事登記全程網辦。推行企業開辦“指尖辦理”,推動企業開辦相關業務全省統一進駐“粵商通”平臺,完善實名驗證和企業開辦移動應用。公安、稅務、社保、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在“一網通辦”平臺實現企業開辦有關業務辦理。(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行企業開辦智能導辦。制定智能導辦業務規范,建立導辦問題庫。依托“一網通辦”平臺開發完善智能導辦功能,實現全程業務引導。(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
(三)加快推進電子營業執照作為電子簽名手段。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業務規范和技術標準,推動使用電子營業執照作為辦理企業登記、公章刻制、涉稅業務、參保登記、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拓展電子營業執照跨部門跨領域應用。(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配合)
(四)加快推進電子發票和電子印章應用。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建設全省統一的企業電子印章管理服務平臺,實行實物公章與電子印章同步申請、同步制作備案,促進發展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省公安廳、省稅務局牽頭)
(五)加快推進在線推送銀行預約賬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在確保金融安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企業通過“一網通辦”平臺填寫開戶申請信息。經企業授權同意,“一網通辦”平臺將相關信息實時推送給企業選定的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生成企業賬戶預約賬號,并通過平臺推送給稅務、社保、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后續開戶銀行根據預約需求,按規定為企業開立賬戶后,及時將相關信息通過“一網通辦”平臺推送至相關部門。(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牽頭,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
三、加強保障,認真做好企業開辦工作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相關部門要在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將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作為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省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統籌協調,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密切跟蹤工作進展,加大支持力度,指導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實。
(二)加強信息共享。各地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東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優化部門間信息共享速度和便利度,切實提高電子數據使用效率,強化市場主體登記數據、電子證照等服務能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監督核查,做好信息共享和數據分析工作。
(三)加強服務評估。繼續對各地企業開辦服務情況開展常態化評估,聚焦企業實際辦事體驗,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方法,健全報告發布和整改機制。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相關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做好引導工作,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組織開展人員培訓,重點加強基層窗口等與企業開辦有關崗位人員業務培訓。做好企業開辦各業務環節間的銜接和線上線下無縫銜接,提高企業開辦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各地、各部門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反映。
附件:《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斷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的通知》.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