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專業類特色服務出口基地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1-10 信息提供:服務貿易處
各有關單位:
按照《商務部等7部門辦公廳(室)關于組織申報專業類特色服務出口基地的通知》(商辦服貿函〔2021〕355號,見附件1)文件要求,現開展專業類特色服務出口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申報工作,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基地申報主體包括行政區、功能區、企業或機構法人。其中,行政區類基地原則上以市轄區為主體,功能區類基地以各類經濟、產業園等為主體。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有關特色服務產業基礎扎實,從事相關特色服務出口的企業集聚度較高,服務出口規模和發展潛力較大,在相關領域具有較好示范性和引領性。
(二)申報主體所在地政府重視有關特色服務產業發展,將相關服務業發展列入地區發展規劃,建立有效工作機制或考核機制,因地制宜出臺扶持政策。
(三)申報主體管理專業規范,責任明晰。基地所在地政府明確基地的管理或運營單位,并配備完整、專業化的管理隊伍。
三、申報材料
各基地申報主體根據基地申報材料編寫指南和基地建設工作方案(見附件2),編制所申報基地的建設方案,明確基地的發展目標、建設內容、保障措施等申報材料。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對所填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請各符合條件的基地申報主體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于2021年11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寄送市商務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并將電子版發送至fwmy@sw.beijing.gov.cn。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北京市商務局 云佳;聯系電話:010-5557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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