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冀工信企業〔2017〕242號)和《關于開展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業函〔2017〕799號)要求,經基地自愿申報、縣(區)材料初審、市局評審推薦、專家集中評審、現場實地核查和媒體公示,省廳研究確定了第一批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F將名單予以公布,有關事項一并通告如下:
一、授予河北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基地“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稱號(見附件)。
二、示范基地自通告之日起,有效期三年。省廳將對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開展年度測評和復核。示范基地要及時鏈接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定期上報運營數據和服務情況,作為復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測評和復核不合格的,省廳將撤銷示范基地稱號。
三、請各市工信局加強對示范基地的扶持、引導和管理,認真總結和推廣典型經驗。引導示范基地在現有基礎上,加強公共設施建設,規范運營管理,創新服務模式;組織示范基地制定三年服務計劃,并分年度提出開展的服務項目、具體服務內容、預期服務效果等事項,于10月10日前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備案。
附件:第一批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doc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