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教體)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教育發展服務中心、省纖維質量監測中心:
為加強教育裝備產品(含文體教育用品、教學儀器、學生服等)、學校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保障學生使用產品的質量安全,按照省政府《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9〕10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聯合開展2021年度全省教育裝備產品、學校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本次監督檢查,省教育發展服務中心、省纖維質量監測中心和各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具體實施。省教育廳負責提供全省高校、寄宿制學校和中小學校名單。
二、檢查人員
本次檢查,省檢查組分2-3組。每組成員由省教育發展服務中心1-2人、省纖維質量監測中心1-2人、專家1-2人以及被檢查市教育局2人、市場監督管理局2人組成。
各市的檢查由當地教育部門牽頭,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組成檢查組,人員組成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三、檢查時間
2021年11月1日—11月20日,具體時間由各檢查組自行安排。
四、檢查對象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從全省高校、寄宿制學校中隨機抽取學校絮用纖維制品檢查對象,從中小學校中隨機抽取教育裝備產品檢查對象。
(一)省檢查組在全省隨機抽取30所高校;隨機抽取4個市,每市隨機抽取2個縣(市、區),每個縣(市、區)檢查5所中小學校(2所小學、2所初中、1所高中)。
(二)各市檢查組要按照《實施意見》規定要求,按時完成本市教育裝備產品、學校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抽取學校數量不低于本市學校總數量的5%。被省檢查組抽取的4個市也要安排市級檢查。
五、檢查方式及內容
檢查采取聽取學校匯報、查閱產品檢驗報告和進貨驗收記錄臺賬、詢問相關人員、現場檢查教育裝備產品和學校絮用纖維制品質量情況、必要時抽樣檢驗等方式進行。
(一)教育部門檢查事項。
1.文體教育用品、教學儀器檢查:現場隨機抽取配備目錄要求的文體教育用品、教學儀器,對學校的裝備質量、裝備條件、裝備管理、裝備應用等進行檢查。
2.學生服、絮用纖維制品檢查:招標、采購及管理情況;根據檢查情況,必要時可抽取學生服、學校絮用纖維制品樣品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二)市場監管部門檢查事項。
1.學生服:現場檢查學校是否履行學生服檢查驗收和記錄義務,是否委托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對產品進行檢驗,產品標識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2.學校絮用纖維制品:現場檢查學校建立并執行絮用纖維制品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制度情況。隨機抽查2-3個宿舍,檢查學校絮用纖維制品的產品標識是否規范及產品質量狀況。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可參照《山東省學校絮用纖維制品、學生服質量“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指引》(見《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全省2020年度教育裝備產品、學校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檢查的通知》,附件5)開展檢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視,相互配合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檢查人員要自覺遵守工作紀律,不得妨礙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得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嚴格檢查程序。檢查人員要依法依規開展檢查,明確檢查內容,規范檢查程序,細化檢查步驟,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要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逐項填寫現場檢查記錄(附件1、2、3)。
(三)做好檢查后處理。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示”的原則,各檢查組要在檢查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錄入省“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平臺。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予以處理。
(四)按時報送相關材料。檢查工作結束后,各省、市檢查組要認真填報檢查匯總表(附件4),總結檢查情況并形成書面報告,于11月30日前,將電子版和掃描版分別報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省教育廳聯系人:翟亞鋒,0531—86428880;牟曉海,0531—67864233;郵箱:sdxxhq@126.com。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人:王海燕,0531—88527386,郵箱:wanghaiyan@shandong.cn。
附件:
4.2021年度山東省教育裝備產品和學校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檢查匯總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