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1—2023年北京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和<2021-2023年北京市農機購置補貼中央資金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通知》(京政農發〔2021〕102號)和《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開展北京市2019-2020年度市級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京政農發〔2020〕153號)要求,我局組織專家對2021年6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企業自主投檔的我市市級單獨補貼產品信息進行了評閱,經公示后,現將符合投檔要求的產品納入《北京市2021年農機購置市級資金單獨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見附件),本市購機者可根據此表進行自主購機并按相關要求申報補貼。
特此通告。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