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國家級高新區: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河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資質認定實施細則》要求,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為便于企業整體遷移到河北后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快速確認,盡快享受高企稅收優惠政策,省高企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資質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20日。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后的資質認定申請報告;
2.原認定機構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3.關于企業整體遷移的企業股東會決議復印件;
4.企業遷移登記調檔通知函復印件;
5.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6.遷入后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遷出地區國稅局、地稅局分別出具的清稅資料復印件;
8.企業整體搬遷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結構包括封面、目錄、正文材料和封底。封面大小為A4紙版式,標明“XXX公司整體遷移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的申報材料”。
三、申報流程
1.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將編制的紙質申報材料按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國家級高新區要求上報歸口管理部門。
2.各歸口管理部門匯總上報。由各歸口管理部門對企業整體遷移情況、申報材料等進行嚴格初審,并梳理、匯總報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完成網上重新注冊。省高企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企業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向河北省高企認定管理機構提交重新注冊申請。
四、認定評審
1.河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2.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省高企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相關情況上報科技部火炬中心,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并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
3.火炬中心負責處理系統中權屬地變更。企業需要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重新注冊用戶名。
4.企業在“河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申請賬戶。
省科技廳高新處聯系人:張國慶 孫東偉
聯系電話:0311-85891859
技術支持(國家網):劉蕾 電話:0311-85813965
技術支持(省網):董玉友 電話: 1573117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