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科學技術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科學技術部《關于評選全國科技管理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38號)有關精神,為做好我省全國科技管理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推薦工作,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振奮精神,倡導改革創新、團結奉獻,激勵廣大科技管理系統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做好新時期科技創新工作,現將推選表彰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科技管理系統先進集體4個,先進工作者3名。各市科技管理部門要擇優推薦,綜合考量,最多推薦一個先進集體和一名先進工作者初選人選。
二、評選范圍
1.先進集體評選范圍。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及其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及其直屬公共服務機構等。
2.先進工作者評選范圍。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以及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及其直屬公共服務機構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
三、評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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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2013年以來未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和違法違紀等案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改革創新,開拓科技創新管理新局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抓戰略、抓規劃、抓政策、抓服務”的新定位、新要求,提出符合中央精神、具有本地特點、務實創新、操作性強的科技工作新思路、新設計和新舉措。
2.銳意進取,敢于應對科技改革發展新問題。在突破關鍵共性技術、培育新興產業、發展民生科技、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技精準扶貧、激發科技人才和全社會創新創業積極性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形成了創新治理的新機制、新做法、新經驗。
3.精準施策,積極落實科技服務地方發展的各項任務。以科技創新為引領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區域科技創新工作,協同科技與經濟等其他領域各方力量,優化工作機制解決管理難題,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在關鍵領域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協同、高效、開放的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成效顯著。
4.作風優良,領導集體凝聚力、戰斗力強。領導班子信念堅定,廉潔奉公,團結協作,富有進取精神。在加強黨的建設、推動科技創新、構建創新文化、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和密切聯系群眾等方面成效顯著,具有較高的群眾認可度或社會公信力。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二)科技管理系統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
對黨忠誠,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高。準確把握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決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風正派,嚴于律己,清正廉潔,樂于奉獻。至今,連續從事科技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未發生違法違紀等行為,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愛崗敬業,在科技管理事業和本職工作表現突出。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科技創新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各項文件精神。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勤于付出、敢于創新,在工作中履職盡責,發揮了骨干帶頭作用。
2.銳意改革,在落實科技體制改革各項政策措施中有突出貢獻。積極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工作部署,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落實科技創新政策等方面勇于改革創新,發揮突出作用,相關工作產生良好經濟社會效應。
3.勤于鉆研,具備較高科技管理專業化水平。在創新科技管理工作的實踐中,善于把握科技規律,能夠結合實際,創造性地落實中央精神與上級要求,在科技創新發展規劃、政策法規、科研管理、監督評估、監測調查以及推動重點領域創新發展等工作中顯示出較強的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
4.勇于擔當,敢于應對急難險重事件和科技管理難點問題。在應對科技體制改革的瓶頸問題、重大突發事件和急難險重任務時,能夠勇挑重擔,科學應對,表現突出,贏得人民群眾的贊譽。
5.求真務實,在科技服務企業、科技服務基層工作發揮重要作用。服務意識強,不計較個人得失。在打贏扶貧攻堅戰,推動產學研結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技力量服務企業,促進人才、資金等創新要素向基層集聚,幫扶中小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在本系統和服務對象中公認度高。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四、推薦程序和要求
(一)推薦程序
評選推薦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序,即基層初審、復審兩次審核,并分別在本單位、省級范圍和全國范圍內三次公示(每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1.按照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由所在基層單位民主推薦、考察審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審議決定,并在本單位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等。
2.推薦對象申報材料報所在市科技管理部門,由市科技管理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初審把關工作,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省科技廳和省人社廳成立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結合近年來科技管理工作考核評價情況,就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事跡等,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推薦對象。各歸口單位負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組織本地區初審推薦對象的征求意見工作,撰寫初審推薦工作報告,將初步推薦材料報省科技管理系統評選推薦工作辦公室。
3.省評選推薦辦組織開展復審,報全國科技管理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待全國評選表彰辦公室研究并差額確定正式推薦對象后,再正式上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
4.省級評選推薦辦按程序在本省范圍內對正式推薦對象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將正式推薦材料報全國評選表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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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堅持面向基層。評選推薦工作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重點向長期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的地方和崗位上的同志傾斜。副司局級或相當于副司局級及以上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并具有高級職稱且繼續從事科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科研人員身份參評。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以內。
2.嚴格評選標準。評選工作要嚴格按照評選推薦條件進行,認真做好把關工作,堅持德績兼備,以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業績、貢獻大小作為主要衡量標準,推薦對象要具有代表性、先進性和示范性。各單位要嚴把政治關、條件關、事跡關,對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切實負起責任。
3.嚴肅評選紀律。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在推薦評選過程中,將根據情況安排實地督察,確保評選范圍內的集體和個人平等參選,不搞遷就照顧。對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人選和單位,經查實后取消其評選資格或撤銷獎勵,并停止該地區參加下一屆評選推薦活動的資格。
4.按時報送材料。各推薦單位要嚴格履行規定程序,確保工作進度,按時、保質、按名額報送推薦材料,過時不報視為自動放棄。表格電子版可在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cn)下載,并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隨意更改格式。
五、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科技管理系統先進集體”榮譽,頒發獎牌、證書;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全國科技管理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頒發獎章、證書,享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待遇。
六、組織領導
省科技廳和省人社廳聯合成立評選推薦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評選推薦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人事處,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
七、報送要求
2017年9月20日前,各推薦單位務必報送初步推薦材料(紙質申報材料3份和電子申報材料1份)。電子申報材料應與紙質申報材料一致。初步推薦材料包括:
1、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初審推薦審核工作組織情況、征求意見情況、公示情況、考察情況、推薦意見等。
2、先進集體初審推薦表(附件1)。
3、先進工作者初審推薦表(附件2)。
4、征求意見表(附件3)。
5、初審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4)。
6、初審推薦對象1500字左右事跡簡介及典型案例(可另附頁)。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 王娜 高鵬
聯系電話:(0311)85889747;85882296
傳真電話:(0311)85889747
電子郵箱:ysly9747@163.com 郵 編:0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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