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北京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實施辦法》,現決定對以下4家企業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向社會進行公布。
一、神州長城國際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神州長城國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有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128024523839,住所:北京市通州區聚富苑民族產業發展基地聚和六街2號。
2019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勞動者投訴,反映神州長城國際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經查:神州長城國際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任xx、趙xx等127名勞動者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工資7199434.83元,拖欠任xx、趙xx等64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453602.09元。2020年5月25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公司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該公司逾期未改正。2020年7月6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該公司支付任xx、趙xx等127名勞動者工資7199434.83元,并加付賠償金3599717.42元,支付任xx、趙xx等64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453602.09元,并加付賠償金1226801.05元,該公司未履行行政處理決定。2020年8月10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處理決定的行為罰款20000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就該公司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經濟補償及賠償金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神州長城西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神州長城西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有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302MA017NFL62,住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景園北街2號38幢3層301。
2019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勞動者投訴,反映神州長城西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經查:神州長城西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陳x、馬xx等11名勞動者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工資351797.97元,拖欠陳x、馬xx等6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173777.79元。2020年5月25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公司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該公司逾期未改正。2020年7月6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該公司支付陳x、馬xx等11名勞動者工資351797.97元,并加付賠償金175898.99元,支付陳x、馬xx等6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173777.79元,并加付賠償金86888.90元,該公司未履行行政處理決定。2020年8月10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處理決定的行為罰款20000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就該公司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經濟補償及賠償金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北京新景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北京新景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古曙園,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1MA01MUDC0K,住所:北京市東城區珠市口東大街346號北京金霖酒店514室。
2020年3月23日,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勞動者投訴,反映北京新景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
經查: 北京新景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姚xx、白x等67名勞動者2020年1月至3月工資720086.44元。2020年5月11日,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公司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該公司逾期未完全改正。2020年6月8日,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該公司支付姚xx、白x等67名勞動者工資705086.44元,并加付賠償金352543.22元,該公司未履行行政處理決定。2020年7月16日,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處理決定的行為罰款20000元。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就該公司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賠償金,以及應繳納的罰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山水文園凱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山水文園凱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艷敏,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56336473148,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小武基村甲8號5號院1號樓1層105室。
2019年12月4日,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勞動者投訴,反映山水文園凱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
經查:山水文園凱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拖欠程x、翟xx等217名勞動者2019年7月至12月工資15139963.58元。2020年1月17日,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公司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該公司逾期未完全改正。2020年4月3日,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該公司支付程x、翟xx等211名勞動者工資13303185.02元,并加付賠償金6651592.51元,同時對該公司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為罰款20000元。
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就該公司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賠償金,以及應繳納的罰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