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8〕16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北京市朝陽區東壩地區東風社區衛生服務站等15家定點醫療機構因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申請終止履行服務協議。根據北京市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8年3月26日起終止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1.北京市朝陽區東壩地區東風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62229);
2.北京市朝陽區孫河地區沙子營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62218);
3.北京市朝陽區孫河地區葦溝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62165);
4.北京市朝陽區孫河地區辛堡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62216);
5.亞運村街道北辰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62082);
6.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地區小紅門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62191);
7.朝陽區首都機場街道南平街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62068);
8.首醫大附屬北京同仁醫院豐臺同仁京苑醫院(豐臺區同仁京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6110018);
9.北京市昌平區沙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踩河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1162086);
10.北京市昌平歇甲田園風光養老院醫務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1100111);
11.北京懷柔中唐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7110005);
12.中國人民解放軍66400部隊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10035);
13.北京市海淀區納蘭園老年公寓醫務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00145);
14.北京市海淀區馬連洼街道百旺茉莉園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62122);
15.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后勤部葦子坑門診部(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31015)。
終止協議后上述定點醫療機構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險任務。參保人員在上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