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就業創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暫行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就發〔2016〕247號)和《北京市就業創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細則》,現將擬表彰的北京市就業創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如有異議,請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向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須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
附:北京市就業創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候選名單
北京市社會保障和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