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8〕9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商務部機關服務中心醫務室等16家定點醫療機構因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申請終止履行服務協議。根據北京市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8年2月12日起終止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1.商務部機關服務中心醫務室(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1141008);
2.北京市西城區陶然亭街道南橫東街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4162021);
3.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第二中醫門診部(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4151003);
4.北京天使望京婦兒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59270);
5.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地區立城苑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62195);
6.北京市海淀區溫泉鎮頤陽山水居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62171);
7.北京名仕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10097);
8.豐臺區盧溝橋街道大成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6162065);
9.豐臺區長辛店街道西峰寺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6162178);
10.北京市豐臺區花鄉羊坊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6162134);
11.北京豐臺長城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6110026);
12.石景山區金頂街四區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7162033);
13.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高營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3162040);
14.北京市懷柔區懷柔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家園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7110020);
15.北京市懷柔區懷柔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車站路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7162005);
16.北京玉泉山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9131001)。
終止協議后上述定點醫療機構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險任務。參保人員在上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