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8〕4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后勤部醫院等12家定點醫療機構因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申請終止履行服務協議。根據北京市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8年1月22日起終止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1.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后勤部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1141010);
2.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后勤部亞運村門診部(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31016);
3.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司令部管理保障局第二門診部(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6141014);
4.北京軍區總醫院京西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7131003);
5.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北京軍械修理廠職工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11027);
6.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院務部衛生部門診部(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31027);
7.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管理保障部北極寺老干部服務管理局門診部(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31030);
8.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機關門診部(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31033);
9.中國人民解放軍66055部隊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13110004);
10.中國人民解放軍防化研究院院務部門診部(定點醫療機構編碼:14131001);
11.中國人民解放軍66325部隊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1110114);
12.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學院門診部(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7110029)。
終止協議后上述定點醫療機構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險任務。參保人員在上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