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專技發〔2017〕239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部署,鞏固我市深化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加強職業資格設置實施的監管和服務,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要求,現就貫徹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和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建立公開、科學、規范的職業資格目錄,明確政府管理的職業資格范圍,有利于解決職業資格過多過濫問題,降低就業創業門檻;有利于進一步清理違規考試、鑒定、培訓、發證等活動,減輕人才負擔;有利于對于提高職業資格設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持續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制度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嚴格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制度規范開展人才評價工作,市人力社保部門將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二、鞏固改革成果,強化監督檢查
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要求,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不斷夯實工作基礎、優化評價手段,為各類人才和用人單位提供優質服務。嚴禁在目錄之外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堅決防止已取消的職業資格“死灰復燃”。各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自行開展的能力水平評價活動,不可違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字樣和國徽標志的職業資格證書,對違規使用的要堅決予以停止評價考試和取證工作,維護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市人力社保部門將設立社會監督電話,公開舉報聯系方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的具體問題和建議,會商有關部門進行核查,對違法違規設置實施的職業資格事項,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三、廣泛宣傳引導,確保平穩實施
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重點宣傳國家職業資格設置調整的意義和目的,引導人才正確理解國家減少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的內涵和工作內容,防止社會輿論的誤讀、誤解,干擾和阻礙合法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制度的落實,確保相關工作平穩過渡。
附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