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7〕56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北京市豐臺區花鄉郭公莊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和北京圣康華醫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圣康華眼科醫院因無法承擔基本醫療保險任務,先后終止了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
近期上述2家定點醫療機構遞交了恢復簽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申請,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驗收,2家定點醫療機構已經具備承擔基本醫療保險任務的條件。經研究,決定與2家定點醫療機構恢復簽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豐臺區和西城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一周內辦理上述2家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的相關手續,并在簽訂協議后加強上述2家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保險費用管理工作。
二、自2017年11月1日起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恢復對北京市豐臺區花鄉郭公莊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和北京圣康華醫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圣康華眼科醫院醫療保險費用的結算。
上述定點醫療機構恢復簽訂協議后要認真執行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落實《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的各項條款,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加強費用控制意識,切實為參保人員提供規范、優質、便捷的醫療服務。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