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合發〔2019〕8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法》(京科發〔2016〕442號)和《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評估辦法(試行)》的要求,按照“定向組織-專家評估-主任辦公會審定-公示”的評估流程,我委對2015年度認定的46家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簡稱合作基地)開展了評估工作。“空間光學儀器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7家合作基地的評估結果為優秀;“中德新能源汽車動力傳動技術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33家合作基地的評估結果為合格;“中法腫瘤細胞信號傳導機制研究中心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評估結果為不合格;“高科技文化創意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5家合作基地未按規定參加評估。
被評為優秀及合格的40家合作基地,保留合作基地資格,資格有效期從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評估結果為不合格且申請退出的1家合作基地及未按規定參加評估的5家合作基地,視為放棄合作基地資格。
聯系人:陳永平。
聯系電話:55578005。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2015年度)評估結果.docx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