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7〕49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為加強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根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醫保發〔2017〕17號)的有關精神及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醫保發〔2015〕28號)的規定,北京市大興區城鎮車站中里西區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24162031)因停止營業,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申請終止服務協議。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7年9月6日起終止北京市大興區城鎮車站中里西區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終止協議后該定點醫療機構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險任務。參保人員在上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