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商務局、財政局、稅務局、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優化外貿結構,引導外資更多投向高技術、高附加值服務業,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服務能力的提升,增強我省服務業的綜合競爭力,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五部委印發的《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和《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要求,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小組對《河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河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2018年1月5日印發的《河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冀科高〔2018〕1號)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