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
為做好本市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工作, 根據《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附件1)和《北京市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核查工作管理辦法》(京財稅〔2016〕2965號)(附件2)的規定,對2018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享受2017年度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應于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備案并提交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備案資料。稅務機關應在3月20日前和6月20日前分兩批將備案企業名單和備案資料提交給核查部門。具體時間見下表:
批次 | 稅務機關提交備案資料時間 | 企業提交稅務機關截止時間 |
第一批 | 3月20日前 | 3月6日前 |
第二批 | 6月20日前 | 5月31日前 |
二、核查部門
1. 申報享受軟件、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名單及備案資料由稅務機關提交給市經濟信息化委進行核查。
2. 申報享受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稅收政策的企業名單及備案資料由稅務機關提交給市發展改革委,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具體組織與實施核查工作。
三、注意事項
1. 請各企業認真研讀本通知中提及的政策文件,提前做好財務審計、軟件產品檢測等前期工作。
2. 請各企業嚴格按照京財稅〔2016〕2965號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備案資料明細表》的要求向稅務機關提交紙質備案資料。軟件企業可以參考附件模板(附件3)
3. 對自身條件判斷沒有把握的企業應盡可能提前履行備案手續,列入稅務部門第一批提交核查的名單當中。如經核查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可在匯算清繳期內補繳稅款,避免加收滯納金。
4. 市經濟信息化委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企業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過程中發現企業資料不齊全的,會給企業一次補正資料的機會,由核查機構直接通知企業補充資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
2.《北京市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核查工作管理辦法》(京財稅〔2016〕2965號)
3. 軟件企業備案資料參考模板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2月11日
(聯系人:陳光明;聯系電話:5758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