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工業集團公司,有關單位:
為促進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規范化、制度化,進一步加強我市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按照《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津工信科〔2016〕11號)的要求,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將組織開展2017年度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考核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評價材料的編制與報送
(一)考核評價材料組成
1.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工作總結應按照“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提綱”(見附件1)編制,做到重點突出,言簡意賅。
2.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填表說明可參考《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表樣式參見附件2。
3.評價指標證明材料明細表。證明材料為評價數據的佐證材料,應如實填寫,表樣參見附件3。
4.經審計2017年度企業財務報告復印件。應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財務報告附注可不提供。
5.企業科技活動情況統計表。國家統計局“企業研發項目情況 B107-1表”和“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B107-2表”。未填報該報表的企業應參照該表樣式填寫。
6.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國家或國際組織認定的實驗室證明材料;企業擁有的國際發明證明材料;當年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明專利授權證明材料;近三年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標準證明材料;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證明材料;獲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證明材料;獲得天津市科技進步、技術發明獎證明材料。
(二)考核評價材料的報送要求
1.考核評價材料應按照順序裝訂成冊。
2.考核評價材料內容和數據應真實可靠。經查實,故意編造虛假數據,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技術中心,均按照《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3.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應按時、全面上報考核評價材料,凡逾期15天未能上報考核評價材料的,考核評價成績以不合格計算。
4.相關證明材料要求通過數據填報系統上傳掃描圖片文件,無需提供紙質材料。同一欄目需上傳多個圖片的,請壓縮成一個小于5MB的文件上傳。當年申請或授權發明專利超過30項的,可選擇其中任意30項上傳。
二、考核評價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考核評價數據的網上填報
網上填報請于4月9日開始登陸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網站(http://gyxxh.tj.gov.cn),點擊 “技術創新信息系統”(或直接輸入http://111.161.34.100:8080/JXW/login.jsp),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天津市企業技術創新管理信息系統”,然后點擊菜單欄“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年度考核評價”選項后完成填報。數據填報中應注意需使用IE 9.0版本以上瀏覽器,數據邏輯關系不合理及未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無法提交。
(二)考核評價材料的審核與提交
技術中心所在企業主管部門應對企業網上填報數據進行審核,(利用主管單位賬戶登陸“天津市企業技術創新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相應的審核和提交),同時對企業上報的考核評價材料進行內容審查,確保符合考核評價材料報送要求。各主管部門應于5月14日前完成網上填報數據的審核,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將考核評價材料一式一份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可直接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三)考核評價數據匯總與分析
考核評價數據經主管單位審核提交后,將不再允許修改。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將委托第三方對上報的考核評價材料進行核查,對核查后的數據按照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匯總、分析,得出評價結果。
(四)考核評價成績公布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將從主管單位上報評價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公布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結果。考核評價成績較好的企業技術中心可優先申報天津市工業科技開發專項資金項目支持。
(五)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名稱調整
凡是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發生企業名稱變更的,應在提交考核評價材料的同時,提交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申請,包括: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申請書、變更后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請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工業集團公司,有關單位接此通知后,認真做好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2017年度考核評價組織工作,加強對所屬企業技術中心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上報材料進行認真核查、嚴格把關,確保考核評價工作順利進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提綱
2.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
3.評價指標證明材料明細表
2018年3月21日
(聯系人: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處 董錫泉;
聯系電話:022-8360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