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部將于近期開展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對2015年認定及復核通過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進行復核評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范圍
2015年認定及復核通過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二、材料要求
請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以下統稱各單位)組織相關企業做好評價材料(見附件3)填報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證明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word/excel格式電子版光盤一份)。有關數據指標請按2017年底數據填寫,其中財務數據按照已審計的2017年會計報表填寫。
三、時間要求
請各單位對企業填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匯總后于5月15日前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來函請注明相關負責人員的聯系方式。報送函和評價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戰略與規劃研究所受理。
四、其他事項
(一)根據《管理辦法》,復核評價不合格的企業將公告撤消稱號并摘牌。
(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并借此機會,對本地區、本單位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建設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深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五、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聯系人及電話:劉 丹(010)68205231
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戰略與規劃研究所
聯系人及電話:牛江蓉(010)88379229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莊大街22號 郵編:100037
附件: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