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2021年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的通知 |
發布日期: 2021- 02- 07 信息來源: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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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基金字〔2021〕6號 根據《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和《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管理辦法》規定,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基金辦)將開展2021年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以下簡稱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托單位注冊申請條件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院校、科學研究機構、醫院、企業以及從事科學研究的其他組織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向基金辦申請注冊為依托單位: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完善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 (3)具有專門的科研管理機構和科研管理制度; (4)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活動能力,具備為科學技術人員從事基礎研究提供條件能力,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占機構總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10%; (5)涉及企業的,原則上還應為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6)涉及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等所屬從事科學研究的單位,參照上述條件執行。 提別提示:不受理政府機關、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等單位的注冊申請。 2.市基金予以注銷的單位需要再次申請注冊,其他現有依托單位不需重新申請注冊。 二、申請注冊程序 1.申請受理時間:2021年2月7日至3月8日16:00。 2.網上申請填報:申請單位須在線填寫并提交注冊申請材料,申請單位登錄“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務服務網(http://banshi.beijing.gov.cn/),進入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系統”,填寫并提交注冊申請(具體操作見附件1)。 3.申請材料提交:申請單位在線提交注冊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后,可進入“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系統”查看審查是否通過。通過基金辦審查的申請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由系統生成并打印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書(以下簡稱注冊申請書); (2)獨立法人資格證書副本的復印件; (3)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副本的復印件; (4)單位近三年主要研究課題等材料的復印件; (5)對于企業申請注冊依托單位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復印件。 以上材料的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并請在復印件的正面標注“此復印件僅供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使用,他用無效”字樣(覆蓋在證件中的部分非關鍵字上)。 申請單位須將以上材料掃描形成1個完整的PDF文件,并以“依托單位注冊+單位名稱”命名,于3月8日16時前發送至:bjnsf02@kw.beijing.gov.cn。紙質申請材料蓋章原件請申請單位留存備用,申請單位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三、注意事項 如申請注冊成為依托單位,應遵守《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管理辦法》(見附件2)規定,履行以下職責: (1)注冊申請通過后,應每年組織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申報市基金項目; (2)依托單位出現單位名稱、銀行帳號、法人類型、法人合并、分立等變更,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基金辦提出變更申請。 特別提示:如未履行上述職責,基金辦可以予以注銷依托單位資格。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邢芳、李澳; 聯系電話:66161522,66155774。 市基金技術支持:58858685,58858689。 市政務服務網技術支持:58515511。 工作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