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冀南新區經發局、經開區創業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省級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河北省省級科技創新券工作指引(試行)》有關要求,以及科技創新券使用進展情況,決定開展2021年度邯鄲市省級科技創新券申領和集中兌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領 (一)申領時間 企業在信息平臺(http://www.hebcxq.cn)進行注冊后,可隨時申領。 (二)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有效期內的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 2.無不良誠信記錄; 3.與合作的創新服務提供機構無任何隸屬、共建、產權紐帶等利益關聯關系。 (三)支持范圍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與創新服務提供機構合作開展的與其創新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試驗測試、創新方法培訓等服務。 (四)申領材料 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在信息平臺進行注冊,并提交以下材料: 1.創新服務合同; 2.創新服務合同雙方、創新服務提供機構的依托單位誠信承諾書; 3.如創新服務合同簽約主體為創新服務提供機構的下屬單位,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并由創新服務提供機構出具誠信承諾書。 (五)有關要求 1.各科技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申領; 2.各科技管理部門對申領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對申領資質進行核查,并形成推薦函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處。 二、兌付 (一)兌付時間 第一批兌付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企業完成服務合同后,隨時進行兌付,不在另行通知。 (二)兌付范圍 已領取省級科技創新券(在有效期內)并完成創新服務合同的項目。 (三)兌付材料 需按《河北省省級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河北省省級科技創新券工作指引(試行)》有關規定提交紙質材料。紙質材料按附件3順序膠裝成冊,報至市科技局高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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