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稱《工作指引》),以及《天津市高企認定辦關于發布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相關要求,為更好服務企業,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年中有關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填報
《認定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企業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追繳其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市高企認定辦于3月29日發布了“關于填報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年報的通知”,各區科技局已多輪提醒、督促,請未填報年度發展報表的高新技術企業于5月30日前完成填報。
二、關于高企申報材料
一是關于申請更名及重大變化企業。按照工作安排,市高企認定辦正在進行2021年度更名及重大變化形式審查工作,并已通知需要補充完善材料的企業,請接到通知的企業按期將修改后材料報回,市高企認定辦將于6月初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通過更名及重大變化審核的高新技術企業將分批次在市科技局網站上進行公示。
二是關于重新認定及新認定企業。請嚴格按照市高企認定辦工作安排(重新認定申報材料截止日期6月30日,新認定分兩批,申報材料截止日期為7月15日、8月15日,已在年度工作安排中對外通知)及各區高企認定工作安排,提交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請申報企業結合自查表逐項核查,提高申報材料質量,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性,并與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系統中信息一致。
三、關于財務中介機構
申報企業自行選擇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專項審計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應委派具備資格的相關人員,依據《認定辦法》與《工作指引》客觀公正地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出具專項報告,對于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工作指引》要求嚴肅處理。
聯?系?人:甄曉陽
聯系方式:24434608,58832916
附件:各區受理地址及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