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社局關于印發落實《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1號)要求,經有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現將審核合格的6家擬享受失業保險返還政策單位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月17日至1月23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設立業務監督電話,如對公示對象有情況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間撥打電話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反映。
業務監督電話:23357107
2019年1月17日
附件:
根據《市人社局關于印發落實《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1號)要求,經有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現將審核合格的6家擬享受失業保險返還政策單位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月17日至1月23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設立業務監督電話,如對公示對象有情況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間撥打電話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反映。
業務監督電話:23357107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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