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7〕69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醫療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利用衛生資源,方便參保人員就近就醫,按照《關于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醫保發〔2017〕17號)及《關于開展新增基本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工作的通知》(京醫保發〔2017〕2號)文件規定,確定北京市西城區牛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42家醫療機構納入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簽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自2017年12月20日起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醫療保險管理規定和服務協議要求,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各定點醫療機構要自覺遵守服務協議約定,嚴格執行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主動加強管理,規范醫療行為,切實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有效、安全、規范、合理的醫療服務。
附件:2017年度新增基本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