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科技創新,提升全市國際科技合作水平,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采取獎勵性后補助的方式,對國際優秀項目成果落戶北京工作任務進行支持。現就2018年度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支持在京創新主體與國外合作伙伴建立國際科技合作機制,加強與國外企業、大學及研究機構的聯系與合作,通過技術轉讓、企業并購、聯合研發等多種方式,引進示范效果強、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國外先進項目成果落戶北京。
二、支持方式
資金主要用于項目后續研發、技術升級等研發投入。
三、支持條件
1、機構性質:在北京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的企業和機構;
2、避免重復支持:不支持已在委內獲得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資金支持的技術項目;
3、信用等級良好:申報單位應符合市科委信用管理要求,無不良誠信和違法記錄;
4、技術成果先進:符合北京市重點發展方向,技術性能指標、適用性、經濟性等方面處于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2016年1月1日以后引進的國際技術成果;
5、知識產權清晰:技術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明確,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
6、落地進展順利:已完成技術成果落地,正常運營1年以上;
7、示范效果顯著:項目實施效果好,經濟社會效益突出,已產生經濟效益或預期經濟效益特別顯著,能夠充分體現技術成果的市場價值,具有典型示范效應。
四、評定程序
工作任務評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公開征集-資格審查-專家評審-主任辦公會審定-網上公示”的流程進行。
五、經費安排
工作任務資金資助采取后補助的方式,一次性撥付支持經費,支持額度按照專家組評審意見分二檔支持,第一檔支持額度不超過100萬元/項,第二檔支持額度不超過50萬元/項。支持經費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六、績效管理
1、工作任務立項后需連續3年向市科委報送成果進展報告;
2、工作任務經費由承擔單位按照《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管理辦法》統籌安排使用,工作任務經費應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承擔單位有義務配合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部門完成項目績效評價、績效審計及績效跟蹤等工作。
七、報送材料
工作任務申報單位依據市科委通知要求,報送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報材料應包括:
1、《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際優秀項目成果落戶北京工作任務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企業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材料復印件(蓋章);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會計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現金流量表);
4、能夠證明雙方開展實質性合作的相關附件材料。
請申報單位認真填寫《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際優秀項目成果落戶北京工作任務申請書》,打印一式7份,簽字蓋章后與附件材料一并于2018年6月25日18:00前報送至受理單位,電子版請發送至chenyongping@mail.bsti.ac.cn。
聯系人:
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陳永平 聯系方式:66158339
八、受理單位
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路7號院2號樓412室
郵編:100195
電子郵箱:chenyongping@mail.bsti.ac.cn
傳真:66153454
特此通知。
附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際優秀項目成果落戶北京工作任務申請書》.doc
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