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區管委會改革發展局:
為貫徹《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科技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科技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推動我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引導促進新型研發機構隊伍健康有序發展,現就申報2019年新型研發機構試點培育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新型研發機構是指聚焦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區域特色產業的重點領域和技術需求,采用多元化投資、多模式組建、企業化管理和市場化運作,以科研開發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轉移、衍生孵化、人才培養、技術服務等活動為主營業務,為企業和產業發展提供科技創新支撐,引領行業和產業發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研發機構。新型研發機構是我省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工作目標,是引導和支持一批初步具備新型研發機構主營業務要求和管理運行特征的單位,經過試點培育和規范化改造,具備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的基本條件,成長為體制機制靈活、管理科學、產學研用一體化、創新服務能力強的新型研發機構,為我省新型研發機構隊伍建設發展提供示范和經驗。
二、申報條件
申報新型研發機構試點培育的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企業、事業單位或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主要辦公和科研場所均在河北省境內,注冊后運營 1 年以上。
(二)具備以下科研基礎條件:
1.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2.研發人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且不少于10人。
3.擁有開展研究、開發、試驗所需的儀器設備和固定場地等基礎條件,辦公和科研場所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
4.擁有穩定的科研成果來源,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或省級科研平臺或國外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跨國公司在科研開發、成果轉化等方面建立了密切合作關系。
(三)體制機制新型,具有區別于傳統國有科研機構的新型管理體制、市場化的運作機制、科學的創新組織模式、靈活的用人機制及薪酬制度、高效的成果轉化機制,有較為完善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四)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科技創新活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政府購買技術性服務收入和技術股權投資收益等占到年收入總額的60%以上。
(五)在創新創業和孵化培育科技企業方面特色明顯、初具成效。
(六)近二年未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
主要從事生產制造、教學培訓、園區管理等活動,以及單純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單位原則上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
(一)《河北省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專項申報書》。申報項目名稱為“機構名稱+新型研發機構建設”。
(二)申請書附件。包括:
1.最近一個年度的工作報告。
2.申請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申請單位的章程和申請單位與有關單位(含地方政府及其辦事機構)簽訂的相關協議書復印件。
4.申請單位的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勵、成果轉化、科研項目管理、研發經費核算等)。
5.研發人員名單(包括姓名、年齡、學歷、專業、職稱、工作崗位等信息)和全體職工人員名單。
6.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
7.上一個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支出情況統計表。
8.近三年(注冊運營不足三年的提交從成立以來)科研開發項目情況。包括:
(1)國家、省級科研項目清單(包括項目名稱、項目編號、計劃類別、合同金額、下達單位)及項目合同書復印件。
(2)自主科研項目(項目名稱、項目經費、主持人)。
(3)聯合科研項目(項目名稱、項目經費、主持人)。
9.近三年(注冊運營不足三年的提交從成立以來)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清單(項目名稱、轉化方式、收入金額)及其收入佐證材料復印件。
10.現有單價一萬元以上科研儀器設備和基礎軟件或系統軟件清單(含名稱、型號、原價、數量)。
四、工作程序
新型研發機構試點培育項目由各市和雄安新區管委會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歸口負責組織申報和推薦。各設區市和雄安新區推薦試點培育項目不少于5項,定州市、辛集市不少于2項。
(一)單位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通過“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在線填報《河北省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專項項目申報書》。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
(二)初審推薦。各市和雄安新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的基本條件和材料的完整性與規范性進行審核,必要時進行現場考察,確定推薦單位并提出推薦意見,網上提交省科技廳。
(三)審查評審。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和評審,根據專家組審查及評審建議,擇優提出擬立項支持的新型研發機構試點項目,報廳黨組會研究審議。
(四)結果公示。根據廳黨組會審議意見,省科技廳對擬立項支持的新型研發機構試點培育項目進行公示。
(五)立項支持。省科技廳對公示無異議的新型研發機構試點培育項目予以立項,給予引導性資助經費支持。
五、其他事項
(一)支持方式。對單個試點培育項目的資助經費額度不超過50萬元,項目執行期2年。
(二)項目管理。計劃下達后,省科技廳依據項目申報書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任務書。項目承擔單位在歸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按照項目任務書的約定和省級科技計劃及資金管理的規定,落實項目工作任務和并按期進行項目驗收。
六、申報要求
(一)網上申報時限:2019年8月20 日至8月25日。
(二)材料報送。各單位網上申報成功后,在線打印的申報書紙質材料和附件材料(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冊)一式5份,加蓋公章后,交各推薦部門。由各推薦部門將申報紙質材料于8月28日17時前送至石家莊市裕華東路105號科技大廈1227房間。逾期不報送紙質材料和附件材料的,取消參加試點培育項目審查評審資格。